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民族语文口语加试的通知
日期:2023-05-09
根据2023年度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,面试具体要求详见国家民委网站发布的《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》。其中,翻译岗需要进行口语加试,笔试、面试、加试各占总成绩的50%、25%、25%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民族语文口语加试人员
蒙古语文、藏语文、哈萨克语文、彝语文、壮语文翻译岗进入面试人员。
二、考试安排
口语加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。
(一)考试时间。口语加试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。
岗位名称 |
报到时间 |
藏语文翻译岗 |
7:40 |
蒙古语文翻译岗 |
9:00 |
哈萨克语文翻译岗 |
10:00 |
彝语文翻译岗 |
10:10 |
壮语文翻译岗 |
10:30 |
(二)考试地点。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(局)C座1层会议室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1号。(可乘地铁10号线在苏州街站下,出C口往东南约500米)
(三)报到。参加口语加试的考生,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KN95/N95口罩。考生请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,于口语加试前进行资格复审。
三、有关要求
请考生按照《国家民委直属文化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》要求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,于口语加试前进行资格复审。考生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隐瞒真实信息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联系电话:010-62555131转6004
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(局)人事处
2023年5月9日